請各位導師協助填寫各班之模範生【姓名】及【優良事蹟】。
一、依據:臺南市 114 度模範兒童表揚大會實施計畫。
二、目的:
( 1 )為嘉勉品德兼優同學,以收見賢思齊之效,蔚為良好校風。
( 2 )從公開選拔活動中,使學生瞭解民主選舉的真諦。
三、選拔人數:
( 1 )幼兒園及一至六年級每班選出一位,接受學校表揚。
( 2 )六年級兩位班模範生代表,經全校師生票選為市模範生代表,接受市府表揚。
四、選拔資格:
( 1 ) 113 年度無重大違規者。
( 2 )平日有具體善行事蹟。(熱心助人、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拾金不昧……等生活教育表現優良者。)
( 3 )同學年段當選模範生者,以不重覆提名為原則。 (六年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