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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謝松志 - 學務處公告 | 2020-02-21 | 點閱數: 490

請級任教師以附件簡報利用大約一節課時間宣導,宣導日期不限,惟請於 3/12 前完成。

1.宣導後給學生填寫學習單,再交回學務處彙整。

2.宣導時可請學務處派員拍照或各師自行拍照(至少 2 張)後回傳學務處,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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