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9 年第 2 次強迫入學委員會暨中輟復學輔導督導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有效協助學校辦理本市國中小中輟、長期缺課、偏差行為學生之輔導,特修訂旨揭流程圖,以提升學校與輔諮中心之合作關係,增進輔諮中心個案管理功能,並供學校及各網絡單位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