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7 年 8 月 15 日府人考字第 1070899786 號函辦理。
二、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至,為落實行政中立之規範及價值,重申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應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
三、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告示及規定,業掛載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行政中立/公務倫理,請多加閱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