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15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0028056 號函辦理。 二、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交通部規劃推廣停讓文化,藉由綿密的宣導,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請協助將旨揭「非號誌化路口」相關宣導素材(如附件)透過官網、社群媒體(FB 、 LINE 、 IG)、宣導課程、平面媒體、活動等加強宣導,建議宣導期程 112 年 3 月 13 日至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