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2 年 3 月 16 日南市社兒字第 1120363882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營造友善兒少地方生活圈,藉由深入淺出的表演方式和淺白易懂的對白語彙,讓兒童權利得以在故事演繹的形式中有深度地傳遞,潛移默化地影響社區內的兒少及其照顧者,達到跨世代間的共好及共融日常。 三、活動時間: 112 年 5 月 20 日(六)09:00-12:30 。 四、檢送宣傳單張及活動流程表各 1 份,請協助週知活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