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謝松志 - 學務處公告 | 2019-02-26 | 點閱數: 549

一、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12 日止,辦理日期為 108 年 3 月 19 日至 5 月 31 日止。

二、本計畫補助優先順序如下:
(一)第一優先:單日行程為兩個以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已完成預約之學校。
(二)第二優先: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第三優先:辦理日期較早者。
(四)第四優先:申請日期較早者(以本局傳真資料記錄之時間為準)。
三、預定補助各校租用遊覽車費用(其餘費用不予補助,如門票費、餐費等),每校至多申請2輛,總計補助 60 輛車。

四、欲申請之學年請洽學務處,如欲參加之學年過多,再協調之。

:::

主題專區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gt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