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 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遴選少年代表。
- 促進青少年表意權及社會參與權,以提升其公民意識。
- 促進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多元發展以重視兒少不同需求。
- 培力青少年關注社會相關議題,藉以提升其蒐集、研究、統整,進而研擬、表達及落實具體行動。
貳、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參、遴選名額:12歲至 18歲之少年代表 20名。
肆、任期:第 5屆自 109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2 年。
伍、推薦及報名方式:
- 108年 9月 16日止(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採團體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
- 一)團體推薦報名:由兒童及少年事務相關團體、民間社會公益團體或學校單位進行推薦,每單位最多推薦 1名。
- 二)自我推薦報名:由少年自我推薦。
- 報名資料
- 一)候選人報名表(必填):需填貼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二)團體推薦表:由推薦單位填寫(自我推薦者免填)。
- 三)經歷證明文件:參與學校社團、公共事務、服務學習或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相關佐證資料。
- 四)檢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
- 寄送方式:報名資料逕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請註明:參加臺南市第 5屆少年代表遴選。寄送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號。
其餘詳情請見附件
有意願報名者,可與生教組長聯繫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