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114 年 2 月 25 日新民小教字第 1140009173 號函辦理。
二、送件日期及地點等評選內容請詳參評選計畫,並請於期限內報名,以維護送件者權益。
三、鼓勵同學們報名參加,詳細資訊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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