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本次修正第六點、第七點及第九點,全文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項下下載。
二、本局前於 106 年 5 月 1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0136140 號函轉本市各校有關行政職務及課務處理原則,今配合本要點第九點修正,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