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 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二、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 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三、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轉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確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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