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229963
一、旨揭研習業分別於 11 月 23 日(四)、 11 月 24 日(五)及 11 月 28 日(二)辦理完畢。
二、各場研習之簡報資料,經講師同意,已統一掛載於「教育局首頁–(右上方)洽公資訊–文件下載」處,請各校於校內志願選填輔導場合善加利用。
三、旨案簡報僅限校內使用,不得為其他用途,以維護講師權益;使用時並請註明原作者姓名。 下載包 至儲存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