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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51943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該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業務,擬於 109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其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 觀看完整文章
一、 109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訂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於文化國小活動中心辦理。參與幼兒園特教教師及一般教師、國小特教教師介聘(含超額),請務必於當日下午 1 時 50 分前報到完畢,另參加國小一般超額教師介聘、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介聘、專任輔導教師介聘、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及一般教師介聘者請於當日下午 2 時前報到完畢,其介聘程序如附件 1 。
二、參與介聘教師請於當日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供查核,委託他人者請受委託人出具委託書(附件 2)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避免室內集會同時段人潮過多情形,請參與介聘教師先於室外等候區,再按階段、類別及積... 觀看完整文章
一)避免室內集會同時段人潮過多情形,分時段進行書面審查,請申請他縣市介聘教師依排定時間出席積分審查(詳如附件 1),若無法於排定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前往,惟審查順序將以該時段之分區教師優先審查,爰請耐心等候。
二)請出席人員依個別身體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建議全程配戴口罩。倘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委託相關人員代為出席。委託他人參加積分審查者,當日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 2)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三)配合校園量測體溫等防疫工作,完成審查後請儘速離開校園。
本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審查地點:金城國中活動中心。
二)...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4 月 14 日第 157548 號教育公告(諒達)賡續辦理。
二、旨揭徵選原訂報名期間至年月日星期二止,延長至年月日星期二
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工作項目:教育相關業務。
一)局本部: 1 名
二)課程發展科: 6 名
三)學輔校安科: 4 名
四)特幼教育科: 1 名
五)永續校園科: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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