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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4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3966 號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 114 年 4 月 2 日陸法字第 11404003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依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臺灣人民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護照,即喪失臺灣人民身分,渠等身分已屬中國大陸人民(兩岸條例第 2 條),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兩岸條例第 21 條),亦不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為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任何職務(兩岸條例第 72 條)。各機關(構)學校如使中國大陸人士在臺從事未經許可或許可...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46000908 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三、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 1 份。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培訓資源運籌中心實施計畫及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聯合辦理機關:臺南市安南區公所、臺南市中西區公所、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三、研習對象:合辦機關編制內公務人員、約聘僱用人員等 40 名;另提供臺南市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同仁 10 名。合計 50 人。
四、研習資訊:
(一)時間: 114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4 時 40 分
(二)地點:臺南市安南區公所四樓會議室(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 308 號)
(三)講座:國立臺南大學兼任講師及文史作家 張耘書講師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請參訓...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3728 號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及同年月 28 日陸法字第 11404003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前開陸委會 114 年 3 月 25 日函請各機關(構)依所附具結情形彙整表(附件 3)填列一節,說明如下:
(一)調查範圍:本次調查係依陸委會函附之附件 1「本次專案清查軍公教、法人、事業機構核心人員一覽表(公)」為範圍,包含職員、聘僱人員、駐衛警,其餘人員(如約用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等)則暫不納入。
(二)報送期...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