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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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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31 | 點閱數: 62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 114 年 3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140064595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旨揭事項。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31 | 點閱數: 54
說明:  一、本(114)年度公教美展為持續提供同仁釋放藝術精神的展覽平台,賡續以線上美展形式辦理,參展作品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及攝影等五類,共計 154 件作品。另本府同仁於同年 3 月 21 日參與之「曼陀羅手繪課程」作品亦併同展出。 二、本年度美展作品(含 102 年至 113 年歷屆美展作品)及手作課程作品皆已上傳至本府公教美展官網( https://art-gallery.tainan.gov.tw/ ),誠摯邀請同仁前往觀展。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8 | 點閱數: 110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4 年 3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229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考量各轄區地形地貌、交通、人口及對災害耐受程度不一,仍請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之基準為停班課決策參考,爰酌修旨揭 Q&A 之 Q3-4 內容,並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供參。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86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3 月 25 日新北教人字第 1140563040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新北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69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4 年 3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140056410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新竹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64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4 年 3 月 24 日府教幼字第 1140076043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嘉義縣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120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4 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4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新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依本市介聘要點設算,由本局另行通知)請於 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附件 6),並傳真至安南區安慶國小(傳真: 2475032 ,電話 24...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173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120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4 年 3 月 21 日台管儲二字第 1142016193 號函辦理(如附件 1 )。 二、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於本年 1 月 1 日開辦自主投資,為積極推廣新進公教人員建立投資理財觀念及學習自主投資平台功能,該局賡續邀集投資顧問公司「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託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辦理實體及線上講習,實體課程擬於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花蓮縣及臺東縣辦理共 5 場次,線上講習會共 5 場次(如附件 2 )。 三、本次為線上講習第 1 場次,參加對象為本市所屬儲金公教人員及機關人事人員,為順利上線,有意願參加人員「名稱」欄位請...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5-03-26 | 點閱數: 61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0 日公評字第 11422600361 號函辦理,檢附來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為期各項訓練師資資格貼近受訓人員擬任職務實務,適度調整授課講座及專題研討成績評量講座之資格條件,爰修正旨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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