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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府公教美展鼓勵同仁參與創作,展現多元文化的特質,進一步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實現友善職場的價值理念。
二、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三、作品選送方式: 114 年 1 月 10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系統填寫「114 年臺南市政府線上公教美展送件作品檔案及清冊」報表繳件。上傳作品之電子檔案規格須為畫素達 1,200 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 檔),檔案大小 3-5MB ,彩...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局 113 年 11 月 25 日公告編號【250563】上傳之附件錯誤,特此更正。
二、貴校幹事(組長)、護理人員有請調意願者,請於 113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檢附相關證件送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審查資績分數,逾期不受理。
三、本次作業之請調對象,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附件 1)第八點第(一)款及第十點第(一)款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請調幹事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經銓敘有案之現職幹事。
2.任幹事現職滿二年以上(實際服務年資計算至 113 年 12 月 4 日止,留職停薪期間不計),現職屬超額移撥者,可併計原移撥學校服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以下簡稱陞遷作業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次作業之參加甄選對象,依陞遷作業補充規定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幹事職務: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人員任與幹事同職務列等現職滿 二年以上(服務年資計算至 113 年 12 月 4 日止,留職停薪 期間不計),「任現職滿二年」包含同一機關內不同單位間調任與幹事相當職務(含以上)合計滿二年者。現職如係改制移撥或超額移撥者,得併計原移撥機關學校服務年資。
2、具幹事任用資格(視職缺需求,須具綜合行政或文教行政職系資格)。
3、未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