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 年度陽光法案系列宣導說明會執行計畫」(如附件)暨政風室 113 年 7 月 16 日奉准簽陳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課程參訓對象為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首長、採購業務主管、會計主管等應財產申報職務之人員;參訓名額共計 160 名,請優先派訓「新進」人員或「初次」申報財產職務者,並請同仁儘速報名。
三、為便利同仁就近參加,開辦溪南場、溪北場 2 場說明會,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溪南場說明會:
1、時間: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
2、地點:本市中西區永福國小演藝廳。
3、講師:本市新市區公所許主任華欣。
4、課程內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令重點與實務案例解析」(含最新法令修正重點說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概論」。
5、報名資訊:參訓人員另請自行於 113 年 7 月 31 日 17 時前至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代碼: TN1130802 )或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網址: https ://e-learning.tn.edu.tw/,研習代碼: 295362 )線上報名。
(二)溪北場說明會:
1、時間:113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
2、地點:本市新營區新營國小視聽教室。
3、講師:本市佳里區公所政風室曾主任俊憲。
4、課程內容:同溪南場說明會。
5、報名資訊:參訓人員另請自行於報名期間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代碼: TN1130805 )或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網址: https ://e-learning.tn.edu.tw/,研習代碼: 295363 )線上報名。
四、請惠允參訓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本次講習者,依規定核予學習時數 3 小時;本次研習提供午膳,請於報名時填寫葷、素食類別;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五、本次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為避免影響學校同仁及公務車輛通行,現場停車位停滿後即不開放停車,請參訓同仁盡量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或共乘前往。
六、如參訓人員有財產申報授權需求,請攜帶自然人憑證,研習課程結束後,本局政風室將協助同仁辦理財產申報線上授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