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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沈志君 - 學務處 | 2020-04-07 | 點閱數: 537

一、為建立本市學生環境價值觀與責任感,並促進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永續經營,特訂定本計畫補助本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師生至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戶外學習,期望透過本計畫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並推廣市府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理念。
二、旨揭計畫之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一)補助各校租用遊覽車費用,每輛至多補助新臺幣 8,000 元,每校至多申請 4 車次。
(二)預計總補助 50 車次,申請額滿為止。
(三)計畫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 31 日止,參訪日期為 109 年 4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止。
三、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表(需學校用印)、戶外學習行程表及其他證明文件後傳真( 06-3353546 )至本府環保局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問,本案連絡人為該局綜合規劃科黃議增小姐,電話 06-2686751328 。
四、戶外學習結束後學校需於 7 日內備妥相關資料,以公文函送環保局辦理核銷請款。

 

詳細活動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