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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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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緯匡 - 教務處 | 2021-10-22 | 點閱數: 455

一、依據本局水筆仔勵志獎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設籍本市 4 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三、申請書及應備資料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彙集造冊,於 110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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