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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賽對象:
1、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以 2 至 4 名學生加 1 名指導教師組成 1 隊(可跨年級組隊,以最高年級為報名組別)。
2、指導教師須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教師且該校需要有學生參賽,每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總參賽學生 10 位,獲選為代表隊學生的指導老師,必須參與後續相關會議及帶隊出國比賽。
(二)選拔時間: 111 年 9 月 17 、 18 日(星期六、日),地點:安平區石門國小石門館、石門館地下室舉行,並依實際參加隊伍調整選拔時間及地點,詳細時間另行公告。
詳情請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