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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朱賢榮 - 學務處 | 2023-03-10 | 點閱數: 331

 

有意申請  臺南市 112 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大會  體育類

請參考附件資料,並於3/27(一)下午4以前將資料送至本校 學務處體育組

 

主旨: 有關「臺南市 112 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大會」體育類
受理申請期間及流程,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
理。
二、 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
秀之學生,將預計於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六)舉辦表揚活
動,表揚 111 年 5 月 1 日至 112 年 4 月 30 日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
準之學生。
三、 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 2 階段收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
項說明如下:
(一)第 1 階段:
1、 申請對象: 1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1 日止期間符合
表揚標準之學生。
2、 收件日期: 112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1 日止。
(二)第 2 階段:
1、 申請對象: 112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4 月 30 日止期間符合
表揚標準之學生。
2、 收件日期: 112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4 月 30 日止。
四、 為利審查及維護申請人權益,請依各階段申請期程送件,
不跨階段申請。
五、 請各校先行初步審核與核章,並將彙整後之申請單、自我
檢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影本(務必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職名
章),於規定期間內寄送至本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陳宣雯小姐收,逾期將不再受理。
六、 檢附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規定、第 1 階段申請名冊、
第 2 階段申請名冊及學生自我檢核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