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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宗鍠 - 教務處 | 2023-04-14 | 點閱數: 1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1657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實施計畫」。
1、目的: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並協助通過
「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 1」(簡稱 CEFR 架構)或相當之英語能力檢測,爰辦理旨揭計畫。
2、計畫執行期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
3、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含)以上之英語檢測為限。
4、申請方式:
(1)於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期間,國中小教師通過 CEFR 架構之 B2 (含 B2 級)以上,得補助報名費
(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用)。
(2)每位教師至多得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至高補助新臺幣 4,000 元整。
(3)請將申請者之學校在職證明(需校內核章)、報考單據(報名費繳款證明)、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
2 份、郵局存摺影本(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經核章之 112 年度英檢報名費補助申請統計表及 CEFR 架構對照表(請在 CEFR 架構表上所檢測項目用螢光筆註記)各 1 份,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達本市雙語中心(安平區西門實小),信封請註明「教師英檢報名費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