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112091E 號函辦理。
二、研習場次與時間:
(一)場次 1 :書法教學教師專業成長(一), 112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請逕至研習護照系統報名(代碼 281483)。
(二)場次 2 :書法教學教師專業成長(二), 112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請逕至研習護照系統報名(代碼 281484)。
三、研習地點:新營區新泰國小東坡學堂。
四、參加對象:
(一)請有申請「111 學年度書法教育推動整體計畫」之學校,務必薦派人員參加本次研習 ( 兩場次「皆須報名參加」)。
(二)臺南市各國中小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