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 113 年 8 月 1 日中大合習字第 113530015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第二梯次申請案,請於 113 年 8 月 26 日前,將紙本(已核章)寄至本局,並上傳電子檔(包含 Word 檔案格式及 PDF 檔案格式各一份; PDF 檔案格式須含計畫主持人親筆簽名)至 https://pse.is/64x2jy 。
三、相關資料如附件,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國立中央大學黃瓊慧小姐,電話 03-4227151 轉 35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