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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5 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選拔對象分為以下兩組:
(一)教學者組
(二)學習者組
(詳細資格與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如有意報名者,請備妥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115 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
四、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下載: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 認識教育部 → 各單位 → 終身教育司 → 資料下載」。
五、本案鼓勵有教學亮點或持續學習歷程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