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2 年 6 月 7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219229)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二)抽獎資格: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本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書、證明書者,即符合抽獎資格,每筆可獲得 1 次抽獎機會,每人可得獎項以 1 份為限。
(三)抽獎獎品: 200 元全家禮物卡 100 份。
(四)符合抽獎資格者,免提示相關資料,由資料庫產出名單,公開抽出得獎者。
(五)預計於活動截止後 1 個月內公告得獎名單,名單將公布於本局網站及 FB 粉絲專頁,獎項將以繳款書送達地址掛號寄送中獎人。
(六)以上郵件遭退回者將不再寄送,限中獎人自退回翌日起 10 日內至本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詳情請參閱財政稅務局官網首頁/活動訊息(https://www.tntb.gov.tw)或「稅樂園.好康報」FB 粉絲專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