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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教務處 | 2019-09-11 | 點閱數: 40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9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98960 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已於 108 年 8 月 1 日起,自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而為使現場教師及家長先行瞭解「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評量方式之規劃,相關資訊已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告至國中教育會考網站(網址: http://cap.ntnu.edu.tw),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至該網站參閱。
三、本次公告內容包含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表現描述(評分規準)調整說明、評量目標與示例說明、參考試題本、參考答案與樣卷示例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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