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6463B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6463A 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科員,電話:( 04)37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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