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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校公告 | 2021-02-01 | 點閱數: 347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1 月 26 日府消管字第 1100170431 號函辦理。  二、本府消防局為加強校園自主防災能力、推廣災害自助互助精神,請貴校協助透過校園網頁、公佈欄、聯絡簿或會議場合等各式管道,向教職員及家長會成員推廣防災士概念。 三、請於 110 年 6 月前,自行擇期辦理貴校防災士推廣宣傳活動,本局將於 110 年 6 月下旬另案開啟線上填報調查各校辦理情形,屆時請事先準備簽到表、成果照片(至少 2 張)。 四、分校請由本校統一填報即可。  五、檢附防災士宣導海報及宣導成果表各 1 份。  六、另有關各縣市防災士培訓機構,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室 訪客 - 學校公告 | 2021-01-28 | 點閱數: 19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3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46670C 號函及 110 年 1 月 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163020 號函辦理。 二、現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係經教育部以 100 年 5 月 3 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9257 號函修正發布。惟經教育部檢視旨揭要點規範該部及直轄(縣)市政府主管之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應遵守之作業程序,屬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2 項第 2 款之行政規則,爰旨揭要點改以訂定「令」發布方式辦理,並停止適用現行以函修正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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