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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校公告 | 2014-09-11 | 點閱數: 580

臺南市坔頭港國民小學「103 年臺南低碳環保金頭腦擂台賽」

校內初賽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民國 103年 8月 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30712567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本項比賽,促進學生獲得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及改善環境所需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二)選拔本校優秀學生,培訓參加「103 年臺南低碳環保金頭腦擂台賽」。

三、報名及比賽時間:

(一)報名: 103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6 : 00 前,請各班將報名表送交學務組黃儀君組長。

(二)比賽: 103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08 : 00~08 : 40 。

四、比賽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五、參加對象:本校四到六年級學生,每班推選三名學生參加。

六、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考生賽前練習,可自行參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 e 學院知識檢定題庫 3,806 題。

(二)本競賽以辦理筆試為原則,採選擇題方式作答,共 50 題,測驗題目取自於「環境 E 學院」網站上(http://ivy5.epa.gov.tw/e-school/)之題庫,倘前 3 名遇有同分時,則另以 PK 賽題目分出勝負。

(三)相關訊息公告於校網首頁-學校公告。

七、評審:由本校教導處學務組負責閱卷、批改、統計並公布成績。

八、獎勵:

(一)本校校內初賽取前三名優勝者,代表本校參加全臺南市全市性比賽。

(二)臺南市全市性比賽,參賽選手必須先通過初賽後再進入複賽,進入複賽再以個人總成績(初賽加複賽積分)取出前 5 名,方能取得代表權,代表本市參加環保署舉辦「103 年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全國總決賽」。

九、本辦法經奉  鈞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學務組長:         教導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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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