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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智晉 - 教務處 | 2022-08-02 | 點閱數: 520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一般暨專長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7 月 29 日公告編號 200979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長期代理教師

借調缺

(高年級導師)

1

1


111
年 8月 30 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借調缺

(中年級導師)

2

2

合理員額缺
(
自然科任)

1

1

一、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代理教師。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1 次報名資格

  1. 8 15 日前公告招考者: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且經列入臺南市 111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111 8 15 日後公告招考者: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次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次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4 次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5 次報名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1年 8月 3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hnps.tn.edu.tw/index.php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第3次、第4次、5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111年 8月 3日(星期三)至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報名時間

111年 810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報名時間

111年 8月 12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次報名時間

111年 8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次報名時間

111年 8月 18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郭主任,電話: 2973363#7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4份( A4 大小 3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甄試日期

111年 8月 9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甄試日期

111年 8月 11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甄試日期

111年 8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甄試日期

111年 8月 17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5甄試日期

111年 8月 19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202教室(若因疫情嚴重改以視訊方式甄選時於考前一天以電話通知報考人)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代理職缺

試教範圍

合理員額缺
(
自然科任)

高年級自然(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借調缺

(高年級導師)

高年級國語(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借調缺

(中年級導師)

中年級國語(不限版本) (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8-10分鐘。(第 9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二、口試(40%):每人 5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輔導專業知能、個案輔導經驗行政概念等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 (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將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2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2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8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2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8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2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1年 8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2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第 2次成績複查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第 3次成績複查

111年 815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第 4次成績複查

111年 817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第 5次成績複查

111年 819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 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8月 9 日(星期二)下午4

第 2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8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4

第 3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815日(星期一)下午4

第 4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817日(星期三)下午4

第 5甄選結果公告

111年 8月 19日(星期五)下午4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1年8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第 5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若因疫情嚴重,改以視訊方式辦理審查時,於前一天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審查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