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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設組長 - 教務處 | 2019-10-28 | 點閱數: 612

一、依據本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 

二、檢附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含調整後時程表),詳如附件。 

三、請輔導團各領域議題工作小組、夥伴學校與承辦學校依計畫配合事項辦理。 

四、輔導團各團執秘請在研習一周前務必聯絡承辦學校﹐溝通相關辦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