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8 年 12 月 20 日移署移字第 1080144315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培養一技之長,穩健家庭生活,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 109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至同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止(確定之報名期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請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彙辦(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四、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暫訂為 109 年 2 月 17 日至同年 3 月 20 日),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於報名期間內至前揭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