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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穎 - 輔導室 | 2020-01-14 | 點閱數: 75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9 年 1 月 8 日社家障字第 1090700029 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充分社會參與及近用資訊權益,請貴單位於辦理會議或活動時,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且得視實際需要自行修正,並協助廣為宣導周知。


三、旨揭參考指引電子檔案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及 CRPD 網站,下載途徑如下:
       (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 https://www.sfaa.gov.tw )/首頁/主題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參與。
       (二)CRPD網站( https://crpd.sfaa.gov.tw )/首頁/宣導專區。


四、檢附原函及旨揭參考指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