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校園菸害防制教育宣導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菸害防制法」。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年 11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35745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11 月 2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81371851 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針對無菸校園之維護,訂有合理且具教育意義之管理辦法。
二、以具體有效方法,使校園成為無菸且有益健康的學習環境。
三、結合社區的力量,擴大無菸校園的範圍和拒菸意識。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
肆、教育及宣導:
一、加強學生菸害防制教育:
(一)融入各年級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中,實施校園菸害暨電子煙防制課程。
(二)配合本校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辦理菸害暨電子煙防制學藝競賽。
(三)利用班親會、親職座談等宣導時機,進行菸害(含電子煙)防制宣導。
(四)利用學生晨會進行「菸害防制法」法規說明與吸菸(含電子煙)危害宣導。
二、無菸校園環境布置:
(一)建置無菸專欄,張貼反菸海報、相關法令、標語等。
(二)利用本校 LED 電子看板,登載菸害防制宣導標語。
伍、落實無菸校園政策: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學校為教育場所,任何人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二、本校於所有校門口張貼禁菸標示。
三、校園內不得擺置任何吸菸器物。
四、利用親職座談、班親會等時機宣導,請家長配合無菸校園政策。
五、進入校園施工、維修之廠商必須配合無菸校園政策。
六、電子煙屬非法毒品,禁止師生攜帶與吸食。
陸、菸害因應與輔導機制:
一、本校健康中心設置「菸害防制輔導資訊站」,提供吸菸之教職員工生
接受戒菸諮商、戒菸教育與轉介醫療服務。
二、本校師生發現吸菸學生,立即通報學務處。
三、學務處查獲吸菸學生通知家長,將吸菸學生轉介健康中心實施戒菸教育,
並轉介醫療機構做戒菸治療。
四、健康中心對吸菸學生實施戒菸教育時,通知家長到場。
五、學務處除依校規予吸菸學生適當處置外,輔導吸菸學生參與各項
正當休閒娛樂活動。
柒、尋求社區資源協助:每學年邀請衛生所辦理菸害防制宣導。
捌、經費概算:菸害防制所需經費由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計畫經費支應。
玖、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菸害防制」工作推動小組人員編組表
職稱 |
單位 |
職務 |
職掌 |
主任委員 |
校長室 |
校長 |
負責督導本校菸害防制各項工作執行之責。 |
執行長 |
學務處 |
學務主任 |
襄助主任委員綜理菸害防制工作。 |
副執行長 |
總務處 |
總務主任 |
1.校園內禁止販售菸品且不得張貼菸品相關廣告, 餐廳全面禁菸。 2.負責外包廠商及其相關工作人員之菸害防制教 育宣導。 |
執行秘書 |
學務處 衛生組 |
衛生組長 健康中心護理師 |
1.建立常態性戒菸諮詢及轉介服務機制。 2.依業管權責因應衛生局等單位菸害防制稽查。 3.指導承辦人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各項菸害防制 活動。 |
副執行秘書 |
學務處 生教組 |
生教組長 |
協助執行長推展全般菸害防制事務。協助運用學生社團、兒童自治市推展菸害防制之規劃與指導。 |
委員 |
各處室 |
主任 |
1.督導單位推動菸害防制教育事宜。 2.協處單位職員工菸害防制事件。 |
委員 |
各學年 及附幼 |
學年及 附幼主任 |
1.督導推動菸害防制教育事宜。 2.協處師生菸害防制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