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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唐漪純 - 幼兒園 | 2020-01-30 | 點閱數: 988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度1~6月特教助理甄選簡章

  • 依據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規定辦理。

二、臺南市教育局公文 109年 1月 20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0099156g 號。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項次

甄選類別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1

特教助理

1

1

109/02/11109/06/01

一、本次考試錄取1名為特教助理。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特教助理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招考公告時間

1090130日(星期四)12時起

1090205日(星期二)16時止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hnp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

         系統(http://106.tn.edu.tw/Jlist.aspx)、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

          (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方式辦理以錄取人數額滿為止。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hnps.tn.edu.tw/)公告。

招考報名日期

1090130日(星期四)12時起

1090205日(星期二)16時止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6。電話:06-2973363#8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背面請註明姓名),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得以駕照、健保卡代替)

(四)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學歷證明文件。(正本或經原核發學校驗證核章之影本)

(五)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

      件)。

(六)個人簡歷表乙份請以 A4紙張大小影印,直式橫書,按順序裝訂

      成冊,附件含個人簡要自述、各類證照、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資

      格證明及個人教學表現或獎勵事蹟等)。

四、報名方式:

       (一)報考者可先至臺南市代課人力(http://104.tn.edu.tw/)

             完成資料登錄。

    (二)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所有繳交資料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本園

          辦公室。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僱用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另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亦可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招考甄選日期

1090206日(星期三)14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是日下午1330分親自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 甄選方式:

一、口試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保特教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8分鐘(一問一答7分鐘響鈴1次、第8分鐘響

                  2次,立即結束)

    二、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甄選結果公告

1090206日(星期三)17時前

二、成績通知:請看本校網站公告,以電話通知錄取和備取人員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下次招考公告報名前截止。

甄選錄取報到

1090207日(星期三)14-15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hn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良民證,良民證有效期限為3個月(申請日起~到職日要在3個月內),未繳交良民證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特教助理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勞基法辦理。

五、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行政職務分配。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特教助理職務。

六、特教助理應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8條規定及避免違反刑法第227條之規定,若有前揭情事發生,則依法令規定,予以停聘或解聘。

七、申訴專線電話:06-2973363#707 (人事室) 信箱:tn0218@tn.edu.tw

八、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973363#705 (輔導室)

九、考試相關事項:06-2973363#801 (幼兒園:唐漪純主任)

若報名或甄試當天遇颱風,經臺南市政府公佈停班停課,則順延一天。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