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0994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金會致力推動兒童福利需求的滿足及權力的維護與 保障,尤其扶助清寒弱勢及同濟家庭子女。為協助其專心 向學,勤奮進取,特設立獎助學金,以建構完善弱勢協助 機制。
三、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詳附件內容,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9 年 7 月 22 日止(以中華郵政戳為憑)。
四、檢附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 意書) 1 份。倘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吳美隆秘書長,聯絡電話: 04-23847148 或 0933-905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