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學務主任 - 學務處 | 2020-05-28 | 點閱數: 615
         每年 6 月至 9 月為發生學生溺水事件高峰期,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一)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二)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三)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四)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請學生務必至有配置救生員之水域戲水,「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http://www.sports.url.tw )及「決定命運 4 招」宣導短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 )。

       附件:教育部體育署「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及本市溺水熱點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