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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學務主任 - 學務處 | 2020-11-23 | 點閱數: 1798

 台南市安平區新南國小 109 學年度校慶園遊會  攤位招商須知

一、活動時間:109 年 12月 12 日 (星期六)上午 8:30~13:00

二、活動地點:台南市新南國小 1 樓走廊 (台南市安平區怡平路 6 號)

三、設攤對象: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等。

四、設攤數量:大約 20~25 個攤位,建議為熱(熟)食、冷飲、益智遊戲等攤 位。

※各類攤位建議販賣物品項目如下:冰品、現調飲料、批發飲料;湯品、滷味、炸物(油炸食品)、燒烤(含烤香腸);其他飲食種類。

益智遊戲攤位必須不涉及有危險疑慮及小動物(活體)交易,例如:射氣球、撈金魚…等,不建議設攤。

攤位廠商必須經過校內審核及繳交保證金,逾期則以棄權論並由後補攤位替代攤位擺設位置由本校統一規劃配置,不得有異議

五、公告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2月 1 日。

六、登記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2月 1 日(額滿截止)。

七、登記方式:請填寫攤商申請書,親洽本校學務處辦理申請登記。

(聯絡電話: 2973363*703 學務主任,電子信箱 linda123@tn.edu.tw

八、消費方式:園遊會活動全場全程以現金交易

九、攤位費用:

1.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500 元。

2.攤位租金及清潔費:不收(各攤位須自行拆除佈置、清潔、整理營業場地完畢經校方查驗後,始得將保證金取回)。

十、附則:

(一)主辦單位僅提供攤位擺放區(無帳篷),各攤商使用器材請自行準備。

(二)設攤內容若為飲料或食品類,務必注意衛生與清潔,避免飲品腐壞產生食物中毒之情事。如因廠商食物品質引發中毒等意外概由廠商負責。

(三)攤位之擺設應注意安全,避免發生電線走火、貨架或物品傾倒之意外。

(四)禁止販賣活體動物。

(五)當日各攤位所販售物品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完成擺設,車輛進出時請依規定出入口進出並出示攤位證,各攤位之車輛(除取得校方同意加註攤位證者)卸完貨品後請迅速駛離會場,禁止停置於活動現場,若有發生車輛臨停紅線區被警察單位開罰,請攤商自行負責。

(六)活動於下午 1時前結束,請於下午 3 時前將場地整理乾淨並復原。

(七)為避免發生不必要之消費糾紛,貨品定價請依照市價行情販售,如商品有哄抬售價、高於一般市價行情,被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家長抗議反應之情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立即請攤商停止販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