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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設組長 - 教務處 | 2021-01-05 | 點閱數: 534

一、依據本部 109 年 12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18422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109 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原訂於 110 年寒假辦理旨揭研習,研習對象為 109 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
三、惟考量疫情影響,又依本部 109 年 10 月 21 日召開之「研商初任教師共學輔導機制會議」決議,中小學已建立校內備課社群或機制,且初任教師寒假期間常進行校內社群活動,或需支援校內其他課程與活動,爰研議評估取消辦理旨揭研習。
四、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雲小姐( 04-7232105 分機 1153 )、林小姐(分機 1160 )或廖小姐(分機 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