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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主任 - 學務處 | 2019-08-26 | 點閱數: 893

臺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四、承辦單位:

(一)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南新國中。

(二)普通班南區:永康國小。

五、辦理方式:

(一)普通班:參加普通班組者,全市採南、北2區方式辦理,分區方式如下,各區各類項錄取前6(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參加全國決賽。

1. 區:凡新營、柳營、鹽水、白河、後壁、東山、麻豆、下營、六甲、官田、大內、佳里、學甲、西港、七股、將軍、北門、善化、新市、安定、山上、安南等22區學校屬之。

2. 區:凡新化、玉井、楠西、南化、左鎮、仁德、歸仁、關廟、龍崎、永康、北區、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等15區學校屬之。

(二)美術班:參加美術班組者,採全市共同評比方式,各類項各錄取前12名(第一名2名、第二名4名、第三名6名)作品參加全國決賽(書法作品除外),不另分區(美術班之資格認定,請參閱計畫第六條第()項規定)。

六、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及類別表:

組別

類別

應徵組別

國小組

(本市公私立

國小學生)

1.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2.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3.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4.漫畫類

5.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6.版畫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