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四、承辦單位:
(一)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南新國中。
(二)普通班南區:永康國小。
五、辦理方式:
(一)普通班:參加普通班組者,全市採南、北2區方式辦理,分區方式如下,各區各類項錄取前6名(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參加全國決賽。
1.北 區:凡新營、柳營、鹽水、白河、後壁、東山、麻豆、下營、六甲、官田、大內、佳里、學甲、西港、七股、將軍、北門、善化、新市、安定、山上、安南等22區學校屬之。
2.南 區:凡新化、玉井、楠西、南化、左鎮、仁德、歸仁、關廟、龍崎、永康、北區、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等15區學校屬之。
(二)美術班:參加美術班組者,採全市共同評比方式,各類項各錄取前12名(第一名2名、第二名4名、第三名6名)作品參加全國決賽(書法作品除外),不另分區(美術班之資格認定,請參閱計畫第六條第(四)項規定)。
六、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及類別表:
組別 |
類別 |
應徵組別 |
國小組 (本市公私立 國小學生)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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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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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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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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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