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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04-13 | 點閱數: 875
一、旨揭作品評選已於 98 年 4 月 9 日假麻豆國小辦理完畢,入選作品(如附件)將送大會參加決選。

二、請各校核對得獎學生及指導教師姓名,若有錯誤,請於 4 月 14 日(星期二)12 時前聯絡社教科顏瑋呈(網路電話: 888035 、電話: 6351762)。

三、未入選作品若欲領回,請於 4 月 22 日(星期三)12 時前至麻豆國小輔導室藝術組(蔡瑞瑩組長, 5722145 轉分機 812)辦理,逾期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理,不負保管之責。


請各老師上線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