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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06-02 | 點閱數: 512
A.為維護學生及老師健康,出國儘量不前往外交部已發佈黃、澄、紅之國家及地區,如仍前往請事先做好防備,並配合疾病管制局規定,接受檢疫相關措施。
B.回國後務必通報單填妥分別傳送(傳真 02-2397-6980 )或電郵( jysun@mail.moe.gov.tw )教育部及擬前往國家地區之外交部駐外館處http://www.mofa.gov.tw/web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