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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09-02 | 點閱數: 622
1 、請老師對各項補助身份進行審查無誤後提出申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情況特殊學生應持有證明文件,且前述 4 類學生證明文件均需送縣府核備。
2 、自 97 學年度起,有關「外籍配偶子女(含大陸籍)」參加課後照顧服務者,需符合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情況特殊學生補助身份別,始得申請補助。
3 、申請表請參儐?br />4 、請欲申請者於 9/5 前提出申請( 9/7 需送府審核),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