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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09-22 | 點閱數: 671
請一年級導師及科任教師注意學生在學安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98 年 9 月 21 日台國(一)第 0980161459 號函辦理。
二、 鑑於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對於學校環境之不熟悉,且因年幼而缺乏對於在校園活動時應注意安全之意識,故請各國小請務必在下課時間,特別注意及維護兒童活動時的安全,避免因一時之疏忽,造成及影響到學童身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