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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11-04 | 點閱數: 566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南縣政府、台南縣政府文化處
三、主辦單位:台南縣菁寮國小
四、協辦單位:後壁鄉公所、菁寮村辦公室、後部村辦公室、墨林村辦公室
五、比賽時間: 98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8 點至 11 點半
六、比賽地點:菁寮社區
七、參加人員:幼稚園、國小低、中、高年級學生預計 200 名
八、比賽方式:
1.採現場寫生,以水彩、蠟筆、或彩色筆為主要繪畫工具
2.以菁寮農村景色、古蹟、名勝或人物為繪畫主題
九、獎勵辦法
(一) 學生部分:分幼稚園、國小低、中、高年級共四組,各組錄取:
1.第 1 名: 1 名( 500 元等值獎品、獎狀 1 張)
2.第 2 名: 2 名( 300 元等值獎品、獎狀 1 張)
3.第 3 名: 3 名( 200 元等值獎品、 獎狀 1 張)
4.佳作: 10 名( 100 元等值獎品、獎狀 1 張)
(二) 指導老師部分:
1.台南縣參賽學生獲前 3 名之指導教師及承辦有奶 H 員分依「台南縣政府所屬各級
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呈請縣府辦理敘獎,
2.同一教師指導學生於同組分獲前 3 名及佳作,則取最高獎位獎勵(指導學生獲佳
作由縣府頒發獎狀)。
3.國立及私立學校(含幼稚園)同一教師指導學生於同組分獲前 3 名及佳作
者,指導教師取最高獎位發給獎狀。
十、報名方式
(一)採團體或個人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1 月 3 日下午 4 時止,填妥報名表(報名表如附件一,請自行由菁寮國小網站下載),以傳真(FAX : 06-6622114)或電子郵件(hui1025@mail.jl2es.tnc.edu.tw)方式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連絡人:菁寮國小曾慧娟組長,電話: 06-6621271)。
(二)報名單隨文發送各校後自行影印或請至菁寮國小網站直接下載
十一、評選方式:聘請藝術、繪畫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依作品之構
圖 40%、繪製技巧與色彩 30%、創意性 30%,評審結果公告於台南縣教育
網路中心及菁寮國小網站
十二、頒獎: 9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 點 30 分假菁寮國小中山堂頒獎
十三、預期效益
(一) 透過寫生活動,學生對於菁寮社區傳統農村印象有更深一層認識
(二) 透過孩子的筆觸,讓孩子對於傳統農村有另一番的新意象
十四、其他附則
(一)所有參賽得獎作品歸台南縣政府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之權利,但仍需註明原作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二)請所有參加比賽學生自備繪畫相關工具,主辦單位僅提供圖畫紙。
(三)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
予評選,冒名頂替經發覺者,取消參賽資格。如有違反前述而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並收回已領取之各獎項,獎位不予遞補,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請於每張圖畫紙背面書寫個人資料,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
聯絡電話等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五)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六)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