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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12-08 | 點閱數: 48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2 日
發文字號:府教發字第 0980287541 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請各校適時宣導勿收看某平面媒體網路版「動新聞」等不良影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11 月 26 日台國(二)字第 0980206822 號函辦理。
二、該新聞媒體網路版近日以動畫模擬方式詳細描述青少年及兒童不宜觀看之重大社會案件犯罪過程,為免影響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發展,請各校適時宣導勿觀看此類影片,並加強學生媒體及網路素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