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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9-12-15 | 點閱數: 428
為配合本縣 98 學年度特教宣導「愛心捐發票」活動,請各校加強宣導,並將發票捐助各社福慈善機構,以幫助社會需要的人,並期獲得更好的照顧。
說明:
( 1 )各社福機構極需各校捐助發票,照顧弱勢族群。
( 2 )請各校特教宣導「愛心捐發票」活動,能協助勸募,以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讓社會更加溫暖。

若有要捐贈請送至訓導處(請勿對過獎)以便轉贈家扶中心及其他社福機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