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99 年孝行獎選拔及頒獎活動實施計畫」乙份,請踴躍推薦孝行楷模參加選拔,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98 年 12 月 10 日台內民字第 098021652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薦表 1 式 3 份請於
98 年 2 月 24 日前函送本府。曾獲本獎項表揚者請勿重複提報,另最近三年內如有不良紀錄者亦請勿推薦。
三、推薦表請以電腦打字並用 A4紙張列印,佐證資料請依序附在推薦表後。
四、「中華民國 99 年孝行獎選拔及頒獎活動實施計畫」等附件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下載,網址:
www.moi.gov.tw/dca/03download.aspx。
五、貴單位函送推薦表時請惠予明承辦人姓名、連絡電話及傳真,俾利聯繫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