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03-03 | 點閱數: 345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服務獎章授予辦法」乙份,請推薦優秀女童軍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女童軍會 99 年 2 月 24 日南女童總字第 028 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辦理三項登記之女童軍服務員、團長、會務人員、理監事或熱心女童軍活動之國內外人士。

三、頒授條件::符合下列條件者,得頒授各項服務獎章。
(一)「勇」字獎章:
1、長期服務女童軍累積達 10 年以上,成績卓著者。
2、熱心從事女童軍服務工作,對地方女童軍會有貢獻者。
(二)「仁」字獎章:
1、服務女童軍達 15 年以上,熱心服務者。
2、領導女童軍促進國際間女童軍之連繫與合作,有特殊貢獻事蹟者。
(三)「智」字獎章:
1、服務女童軍達 20 年以上,有特殊貢獻者。
2、熱心從事女童軍服務工作,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或在青少教育方面有特殊成就者。
(四)「金智」獎章:服務女童軍達 25 年以上,有特殊貢獻堪為表率者。
(五)「松柏」獎章:服務女童軍達 30 年以上,有特殊貢獻眾所讚譽者。

四、推薦辦法:請填妥推薦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獎章、獎狀、參加服務員訓練、服務紀錄等證書)影本,於 99 年 4 月 9 日前送至本縣女童軍會初審輒飽 A 由該會統一彙整送至總會審核。

五、旨揭辦法請逕自總會網站(網址:http://www.girlscout.org.tw)下載。

六、聯絡窗口:蕭錫珠小姐(電話: 6377701 ,會址:新營市民治路 36 號南瀛大樓 7 樓)。